送中條例

《送中條例》

送中條例其實是《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簡稱,
大意是說在香港抓到條例中規定特定罪名人犯的話,
可以直接移「送」給「中」國、澳門或臺灣來審判,
所以又被港人簡稱「送中」條例。

雖然,應該還是會有人認為啊只要我不犯法就好了吧,
這個條例應該跟我沒關係。
這種言論也不能說錯,
不過呢...這樣的想法,
必須基於對國家司法或公權力有充分信任為前提,才有可能成立。
這次的反彈,也可以說是香港自97回歸後對中國不滿與不信任的一大爆點。
試想,萬一你在台灣被指控犯罪,卻要被移送到中國去受審,
而且必須使用中國制度,你會願意嗎?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雖然這次抗議的規模非常之大(民間統計有破百萬港人上街遊行),
甚至超過之前的「雨傘革命」,
不過目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的態度也是非常硬(背後有中國爸爸撐腰嘛...),
看來送中條例多半還是會強度關山通過的。
對臺灣最大的影響,大概就是未來過境或入境香港的時候必須更留意一點了。

相關新聞: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06-10/257842

#不犯法就好啦
#閉嘴啦說你犯法就犯法大人快鍘他
#送中條例 #逃犯條例 #香港 #中國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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