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三兩事

《真的假的?》
天阿,連LINE都推出自家的假新聞查證平台了。
過去的時代是資訊稀少且不流通,現在卻是資訊爆炸,
而在爆炸的資訊量裡又混入了九成的拉幾跟偽物,
剩下只有一成是真實跟有用的東西。
不過有一點是過去跟現在都相同的,
就是「真實且有用」的資訊仍是珍貴有價值的,
這點從來沒有改變過。


🤔假新聞查證平台又會引申出來另一個問題,
那就是--到底是「誰」才能證實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是媒體嗎?抑或是政府呢?
顯然都不是,大家都知道媒體可能才是假新聞的真正來源;
至於政府?這次走私香菸事件關務署小編不就在第一時間,
示範了假消息是如何誕生的...


🧐目前有關散佈假新聞的罰則跟規定,
主要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五款規定: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如果要用這個規定開罰,必須證明散佈者有造假而且虛構事實的惡意;
當然也有人認為三萬以下的罰鍰過輕,然而如果提高罰則,
一方面其實也就是變相打壓言論自由。
只能說,「真理不證自明」這件事恐怕已經是過去式,
「驗證真實」將會是越來越困難的課題了...


留言

  1. 大律師您好
    本人在網站上架設星座八字平台
    會給消費者看到
    單月幸運色和幸運數跟可能注意事項等等
    本人就是代替消費者找資料給消費者建議
    一個月的命理資料為300
    這個月有20歲的女性來消費34個月
    用電信小額付費10000元
    我都是以面交方式將資料給消費者
    也有簽字說明證實有產品給消費者
    但他有跟我提到最進需要金額
    我便想幫忙她給她7000元
    結果對方媽媽對我提告說我詐欺算命不準
    說我這樣是變向在高利貸借錢
    但我是好意將我的產品打三折給她能度過難關
    我深怕我會有刑責問題
    請大律師是否能為我解答
    提告的人有8位

    回覆刪除
    回覆
    1. 您好,如涉及個案實體認定,可再跟本所約時間開會討論,以利給予正確法律意見。

      刪除

張貼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洗發票,有無法律責任?

買賣黃牛票的法律責任

被羈押後會過著什麼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