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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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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蘇貞昌提了「魔鬼說」一詞,所以國民黨開始醞釀提出「倒閣案」。 不過呢...倒閣這件事,是真真正正的假議題啊,單純政治宣示的意義還比較濃厚。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條規定,倒閣成立的先決條件是「1/3」以上的立委連署提案,「1/2」以上的立委同意通過;先不說通過的門檻很高,如果真正通過的話,執政黨還可以發動替身復仇能力(翻開覆蓋在檯面上的陷阱卡!!!)--解散國會,重新選舉立法委員。 發現這件事的弔詭之處了嗎?倒閣這件事,必然是由在野黨來發動,而且只有一種情形下會成功,那就是「朝小野大」的局面,也就是在野黨立委過半的情形下。 在這種情況下,在野黨原本掌握立法權,執政黨掌握了行政權;然而隨著倒閣成功,執政黨發動復仇能力,國會必須重新選舉,在野黨反而會因此喪失掉原有國會多數席次的優勢。即便倒閣成功,對於在野黨而言,反而是未必有利的!臺灣歷史上曾發生過三次提案倒閣,全部都是以失敗收場,所以才說是不折不扣的假議題啊。 那更不用說現在的在野黨KMT連多數席次都不是,搞不好連署門檻都達不到。就跟九品芝麻官裡的豹頭一樣,其實根本沒什麼用,只是先嚇嚇他... 相關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120791/4131255 #先嚇嚇他 #倒閣 #假議題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性別歧視-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中針對「性別歧視」這點,最低開罰的金額就是三十萬元。也就是說,只要你在徵人的時候表示「限男」、「限女」、「25-35歲尤佳」、「不信seafood我是不會用的辣」等等用語,你就中伏啦,而且一罰最低就是30萬台票起跳。雖然荷包痛痛,但國家會感謝你的。 -- 大型企業在有律師的情況下,對於這樣的法規知之甚詳,因此自然是罰不到大企業(綠地球航空表示:ㄏㄏ);會罰到的對象,主要以「沒有法務部門的中小企業」為主。因為就業服務法第65條規定寫得很死,所以一罰最低就是30萬台票起跳,最高可以罰到150萬元。 -- 那麼,有沒有解套的方法呢?很難,因為法條規定很硬,如果事實明確的話,頂多只能想辦法去降低罰則。雖然說法條有規定最低罰鍰額度,但因為本質上這是一種行政裁罰,所以還是可以援引行政罰法相關規定,罰則最輕可以降低到1/3。 什麼?你說就算降1/3變成十萬元還是很痛?沒辦法,最輕大概就只能這樣了,剩下的就是修法或釋憲的問題了。 -- 🤔 這樣的最低額度規定當然是為了避免歧視,立意良善是沒錯,不過到底有沒有用呢?歧視這件事其實也類似於霸凌,差別只在於霸凌顯露於外,歧視蘊含於心;重罰的法規,至多也只能讓歧視的想法不要彰顯於外,但是卻不能自源頭改變歧視這件事。真正治標的方法,還是必須得從教育做起,這才是一切的根本。 相關新聞:https://parg.co/XjZ #就業服務法 #歧視 #霸凌 #國家會感謝你的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