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綁公投



年底選舉(11/24)跟公投一起來,目前公投成案數目還沒有確定,但至少會有9案以上。一案一票,再加上公務人員選舉的部分,全部會有超過十幾張選票,因此投票流程是這樣的:先領選舉票,投完選舉票之後,再領公投票,然後再投公投票,也就是不會一次就把公投票跟選舉票領起來。公投票會是白色的選票,票匭則都是跟選舉票是分開的,如果把選舉票投到公投票的票匭裡,會被認定是無效票。
有趣的地方在於,目前確定會成案的公投,有超過半數都是跟同志議題相關。另外因反同的團體提了三案,挺同的團體提了兩案,所以會在題目裡看到正反不同的論述...Ben律師覺得其實這樣並不是什麼壞事啦,代表台灣正反不同的論述都可以自由闡述,只是在投票前真的要看清楚問題內容啊!因為以目前看來,有些公投議案選項是相反的~例如以下這個例子:

議案主文A:「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議案主文B:「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這兩個議案之後會是兩案,也就是會有兩張選票。如果主文都沒有任何修改的話,要是你認同實施性平教育,A應該選「同意」,B應該選「不同意」,反過來如果不認同的話,A應該要選「不同意」,B應該要選「同意」。同樣的情形還會發生在婚姻平權案(即「同不同意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也是有正反兩案同時出現的情形。光看簡要敘述已經給人如此混亂的感覺了,可以肯定的是到時候一定會有人投錯票...

另外,如果你是18歲以上但未滿20歲,根據今年修正的「公民投票法」,是可以參與公投的(但是選舉權還是要20歲以上才有),也就是說可以投公投票,但不能投選舉票。公投門檻降低之後,臺灣的未來會何去何從?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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