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投票、開跑!

《長榮罷工投票、開跑!》
繼華航之後長榮也開始進行罷工投票啦~其實是昨天(13號)就開始進行投票了,投票時間為期非常~非常~的長,將近快一個月,到6/6才結束投票。當然這是因為空服員有其工作生態,如果投票期間只有一兩天,有些人還在外站回不來,當然也就沒有辦法參與投票了。
🤔怎麼樣會取得罷工權?
這部分Ben律之前提到「勞工如何取得罷工權」這篇裡有提到(http://lawyerbentley.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_16.html),基本上長榮現在是進行到步驟三的階段了。空服員工會因為是外部工會,想來工會是為了怕惹人閒話,所以自己多設了一道門檻,2967/2621。2967是「全體工會」人數過半;2621是「工會中長榮分會」身份的贊成票必須達到八成,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這次才會發動罷工。
🤔訴求是什麼呀?
大致是外站津貼提高(提高到一小時150元)、非工會成員禁搭便車條款、來回班改過夜、開放勞工董事名額及工會參與公司的權利等等。比較有趣的是,工會所提出的條件裡還有「國定假日出勤工資要給兩倍」以及「公司不得片面變更勞動條件」這兩點,都是在勞基法裡已經有規定的。既然法律有規定了,好像並沒有特別需要用罷工來爭取的必要性,還是說其實在暗示現在的長榮並沒有遵守法律呢?這倒是耐人尋味的一點。
另外,工會提的多項訴求裡,像是「勞工董事」或「禁搭便車條款」這些可能是一般空服員較不在意的(因為並沒有像「外站津貼」那麼直接影響到自己的權益),但這些條件反而會是公司派最難以接受的。勞工董事的意思,就是讓勞工可以當「董事」,並參與公司治理的意思。臺灣有沒有在吵這件事?有!真的有,而且也是最近的事,去年年底曾有立委提過要強制在上市櫃公司設勞工董事,並且在證券交易法進行修法,但被金管會擋下來了,一直延宕到今天都還沒有定論。另外台灣的國營企業確實是有勞工董事的,但純民營企業台灣目前並沒有這樣的先例。總之呢,在沒有任何先例的情況下,實在很難想像長榮公司會同意這個條件。
除此之外,禁搭便車條款在華航的罷工事件裡也有前例了,雖然勞資雙方都同意而且簽署了,但最後還是被法院一審認定是無效的條款,因為並沒有完全符合團體協約法第13條所規定的要件。有這樣的先例在,代表即便勞資雙方同意了,所簽訂的條款也很有可能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所以設計契約的時候就必須更小心。
🤔取得罷工權就會罷工嗎?
其實不一定,取得罷工權只是說「可以罷工」,但是否罷工、何時罷工,都還要再看協商的結果,更不用說如果投票沒有達到罷工門檻,那根本就不能發動罷工。當然,最後如果真的罷工,一定是會造成旅客不便的(如果完全不會對社會發生影響,也不用搞什麼罷工了...)。賭魔陳金城也說過小心駛得萬年船,如果是預定六月或七月有旅遊計畫、而且搭乘綠地球的話,還是要記得保一下有理賠罷工的旅遊不便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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