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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徵信用報告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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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徵信用報告從今天開始改版囉! 另外,每個人每年都有「免費」申請自己的信用報告的機會(線上、實體書面各一次),在改版後這個制度仍然維持,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也都沒有在使用這個機制,實在是有點可惜了。  🔸如何申請? 有關申請的方式,線上的話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來申請、而實體申請最方便的做法,就是跑去郵局直接說要申請信用報告,郵局會拿表格給你填寫。改版後線上版跟實體版最大的分別是,線上版是彩色的,而實體版是黑白的;不過線上版只能調閱基本信用資料,如果想要有比較詳盡的完整資料,還是需要調閱書面的版本,才查得到。  加查項目中最廣為人知的就是「信用評分」一欄,代號是J10,如果信用滿分的話,報告中將會顯示為800分。另外,如果是本人自己申請查閱信用報告的話,並不會列入銀行徵信計算次數、也不會影響評分,所以可以放心申請。  🔸申請這個要做什麼? 都說是信用報告了,最大的用途當然是了解自己的信用狀況了!另外,如果要走債務清理程序的話,申請信用報告一定也是免不了的,有了這個才能知道最大債權人是誰,進而展開後續的債務協商程序。 另外聯徵報告其實還有很多有的沒的記載,例如信用卡資料、循環信用及分期付款狀態、銀行內部認定的申請人所得等等,其實是相當有用的東西。當然這些資料很多都是加查項目,如果不特別加查,仍然不會在聯徵報告中秀出來的。  現在有很多人想要處理自己的債務問題,結果反而被坊間的代辦公司所誘,花了一大筆代辦費給這些所謂代辦公司(啊不是已經負債了嗎代辦費又從哪生出來的...),然而處理結果又不如預期,反而衍生更多糾紛。其實處理債務的第一步就是申請聯徵信用報告,多多利用每年線上、實體各一次的免費申請機會,了解自己的信用狀況,才是王道啊~  #債務清理 #清算 #更生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科技偵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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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現在要搞的這個「科技偵查法」,絕對是沒有想像中那麼美好的啦。  🔸草案中大致上把空間分為「隱私空間」跟「非隱私空間」,對隱私空間的偵查需要法官審查(第九條),對非隱私空間的偵查,檢察官自己覺得OK、有必要就可以上了(第三條)。乍看之下好像沒什麼問題?但進一步問題在於,草案中對於「隱私空間」的定義用物理空間性質的限縮解釋,又用排除法定義「隱私空間以外」的就等同「非隱私空間」。這將會直接導出一個結論:就是「隱私空間」將會被壓縮(因為做了物理性質的限縮解釋),而「非隱私空間」會被擴張;非隱私空間如果變大了,那檢警要做什麼事也就方便許多,也不需要法院監督。名為「科技偵查法」卻又用過去老舊的物理空間性來正面表列「隱私」的範圍,真的可以說這部「科技偵查法」實在並不怎麼「科技」啊...  🔸至於法務部說什麼「科技偵查法」只針對犯罪者、請大家不用擔心,根本就是蔣幹化。草案第五條甚至規定兩個月以下的GPS追蹤調查,檢察官可以自己來,也不用透過法官審查。搞這個東西出來不就是把全民視為潛在的犯罪者?  🔸針對草案只公告五日的這個部分,時間當然是太短,但Ben律是覺得法務部一開始就在試水溫。草案內容這麼誇張,又訂了個這麼短表示意見的時間,如果大家像被碾到腳的啊罵一樣還是沒感覺,後續自然就是直接強度關山;但如果大家有反應,也就只是拿回來修一修、之後溫水煮青蛙再上,反正現在在野黨費到笑,根本上就欠缺反制跟制衡的力量。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u.令人擔憂啊。 相關新聞:https://technews.tw/2020/09/15/the-code-of-criminal-investigation/ #科技偵查法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我們只針對犯罪者 #不犯罪就不用怕囉ㄏㄏ #蔣幹化  #BIGBROTHERISWATCHINGU #一九八四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館長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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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佳在館長並沒有生命危險,不幸中的大幸。  不過刻意只打四肢+馬上主動投案,這個操作很會啊,齊聚了法律上可能降低刑度的要件。一般情形下不太會有這個套路,可能是有人背後指點,不像單純的無腦尋仇報復。  相關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121615/4816264?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館長中槍 #自首 #減刑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參審制(國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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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果然小英之怒(?)就是不一樣,法案快速過關。 不過其實這個制度研議至少有十年以上了,時間拖得太久了,搞得法界都弄不清楚,現在的方向到底是要參審?還是陪審?又或許都不是,其實是亂審lol 依目前三讀通過的條文,大部分新條文的適用要在2023年1月1日後才上路,看得出來司法院對這件事非常謹慎。而且這個新制的可適用範圍仍然還蠻有限的,也就是即使新制上路之後,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其實還是沒有參審制的適用。這很顯然是因為為了避免浪費太多人力、時間資源在審判上的原因(每位被call來的國民法官是可以請公假的)。  另外卷證不併送(為了避免法官預斷、產生不利心證)這個也吵好久了,這次在參審制中雖然也有一併修正,但也只在參審制案件中可用。Well...至少是個開始吧。 相關新聞: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7225002.aspx #參審制 #國民法官法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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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北市府頒發感謝狀乙紙) 訊息:你覺得舒服多了。 訊息:你的精神力變強了。 訊息:暫時提高3點精神值。 訊息:你的心感到一陣溫暖。 #法律諮詢 #公益服務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史蒂夫與戴夫...ETORO遭金管會認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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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金管會交手過就知道,金管會對於證期業者的看法是非常非常非常(*N)之保守的,不要說ETORO,規模在其之上的TD、IB等等,照同樣的邏輯跟模式,在台灣一樣要被認定為違法業者。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你錢沒有辦法匯到國外券商(因為會被國內銀行擋掉),變得只能使用複委託作為投資工具。 這樣限縮的解釋固然是為了避免民眾遭大規模的詐騙、吸金,但也同樣不利新創以及招商引資。 本土新創企業如果有想碰這塊的,Ben律一律是建議除非有其他無爭議的獲利模式,不然就是必需初期資金相當雄厚、有能力跟主管機關周旋,否則儘量少碰這塊。 轉念一想,臺灣人民在金管會如此充分的「保護」下,目前詐欺、吸金的案件,有少過嗎?值得我們再思考。 相關新聞:https://www.google.com/am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0715001284-260410 #etoro #史蒂夫與戴夫你們還好嗎 #TD #IB #複委託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鐵路殺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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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結果而言,其實算是意外的判決。 當然法官這樣判,一定得有支持判無罪的證據,不然一下就被上訴審推翻了。 案件中做精神答辯的情況下,要調查的證據大致不脫三件事:1.過去病歷 2.醫師當下診斷 3.精神鑑定。 而精神鑑定的內容是什麼呢?是用一個像萬磁王的的頭盔,裝在受測人的頭上,然後頭盔就會逼逼逼的跟你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或沒有嗎? 想像中好像是要如此的,不過科技還沒有這麼先進。 所謂的精神鑑定大概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由醫師先跟受測人進行與談,由醫師的專業知識跟經驗來研判,第二部分就是你我可能都做過的智力測驗;最終再由這兩部分綜合評判,回推受測人於行為當下是不是欠缺辨識的能力。 而「撤銷羈押」是宣告無罪必然附帶的效果,不過看交保裁定的內容,法官覺得這個被告沒什麼病識感又會造成社會恐慌,也許是想以高額保金(50萬元)變相達到羈押的效果,不要讓這個病人輕易跑出來。但又有新聞報導說公訴檢察官本來同意十萬就可以交保了,這個就真的看不懂了... 相關新聞:https://parg.co/bHIC #也許是覺得十萬元對被告而言也算天價了吧 #精神鑑定 #智力測驗 #鐵路殺警案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板信銀行搶案

因為疫情的關係,各行各業最近都蕭條許多(Ben律這兩天去銀行辦事發現行員閒到在跟狗玩...行員都比顧客多了)。而經濟不好的下一步,往往就是治安不好了。 話說搶銀行這種事近年來已經比較少見了,因為太容易被抓,通常是在年關將近之時,會比較常見一咪咪。 這類型的持槍搶銀行、而且還為了防護贓物打傷保全,可能構成刑法第330條的「加重強盜罪」,最輕本刑是七年以上起跳,性質上是屬於重罪。雖然說確實是搶到錢了沒錯可是金額也不多,除了容易被抓到以外,還要冒一個被判重罪的風險,CP值可以說是非常低啊(犯罪也要講求CP值的?) 是說,陳家欽你跟姑婆勇的關係還好嗎,沒什麼問題吧... 相關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457967 #黨內互打免錢 #世界末日不可怕 #可怕的是世界末日的前一天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共機繞台

共機繞台這個事情,大概好比胖虎一整天拎著沙包大的拳頭在大雄面前晃呀晃,沒事就擺出健美先生姿勢秀二頭肌,結果王聰明突然跑出來說不不不,這在法理上不構成挑釁(恩...???)。 那既然吳斯懷講到法理了,還是回歸法理討論。 首先他提出的「無害通過」是國際法上針對船舶通過領「海」的概念,能不能把領海的概念一樣類推適用到領空,光這點就有先決的疑問。 第二,共機繞台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好嗎,維基百科上面甚至有「 中國人民解放軍繞台灣島巡航 」的條目了。在一個次數這麼頻繁、常常出現的情形下(光新聞統計的次數就兩隻手數不完了),還可以凹說是「無害」... 恩,排行第四位這樣的水平,Ben律就放心了啊... 相關新聞: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03220026.aspx #這不是挑釁什麼是挑釁 #中國先把病毒管好啊啊啊啊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傳染病法的「散播謠言」?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規定其實去年才剛修正,可以罰到不輕的罰金,而且還是刑事的特別規定。然而一般民眾假若單純轉傳收到的疫情消息,就被警方以這條罪名來偵辦,Ben律認為這實在是有待商榷。 🤔疫情本來就瞬息萬變,新聞上報的、LINE群組裡傳的,恐怕早已是第二三手的了,民眾在資訊面上遠遠落後於政府機關。而且許多疫情資料也是不對外公布的,導致民眾也只能猜測。 🧐之前代表衛福部在電視上積極宣導「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的醫師,在第24例出來之後,臉也被鄉民打的比柚子還腫。請問醫師是不是也要處以相同的刑罰呢?這樣顯然很不合理,但如果連有專業的醫師、有第一手疫情資訊的單位如WHO也不能完全正確研判疫情,那又如何能要求一般民眾能盡到完善的查證義務?  🤓站在政府的立場,以「抑止恐慌」為優先考量出發,其實並沒有什麼問題,也是可以理解的(目前包括口罩、衛生紙的搶購問題都是,囤積口罩現在有傳染病防制法第61條的問題,最重可判到七年)。然而民眾單純轉傳訊息,如果並不是刻意要誤導他人或造謠,驟然就論以散播傳染病謠言罪,恐怕也是與立法意旨不符。  相關新聞: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220001760-260405?chdtv&fbclid=IwAR1oGX17CSwF3tNZWHW7DBfIJdsioOTj-l6syr7GOmhzYfjLZdvAliqj79E  #傳染病防制法 #新冠肺炎  #現在是從零星社區感染升級為一星社區感染了嗎 #Ben律師的萬事屋 #Ben律師 #張本立律師

被告到庭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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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樂妍回應「有律師沒用,他們就是要看到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法官還有我的檢察官都要求我本人到,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美」。』 案件為何一定要本人到?有律師真的不行替代嗎? 其實是這樣,「刑事案件」的偵查跟一審階段,被告確實有親自到庭的義務,否則案件是無法進行審理;這就是為什麼這位愛(中)國藝人一定要到庭的理由,應該不是因為她美,ㄏㄏ。如果今天是「民事案件」,有律師或代理人的話,本人就可以不用到。 罵,如果不是因為法律規定,Ben律相信檢察官、法官應該是沒人希望跟這位愛(中)國藝人開這個庭...話說現在十四天隔離期已經成了准假事由之一,人人聞之色變阿.... (照片引自SETN新聞網) 相關新聞: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0154 #賣鬧阿這位太太 #怕打J批居 #武漢肺炎 #要正名為新冠肺炎囉 #但好像還是叫武漢肺炎比較順口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2020大選結果快速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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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 👑 恭喜台灣通過智力測驗lol 817萬這個數字,不只樹立了新的得票天花板,另外因爲韓導跟神掌即便加起來也還輸小英200萬,實在差太太太多了,連夜市也沒得開啦...(力王:大家可以回家啦) ☀️ 政黨 ☀️ 1.這部分的看點其實是第三勢力的崛起。柯p不愧是曾經在藍綠夾殺下生還的男人,民眾黨成立不到半年,卻席捲了高達百分之十一的政黨票,不分區拿下五席之多,證明柯P還是有一定的影響力(柯P:2024總統門票、GET!) 2.綠黨這次大幅改變了路線跟策略,然而得票率跟四年前卻也沒有太大變化。親民黨的部分...雖然辣個男人又出來選了,可是這次連5%門檻都沒通過,看來辣個男人的政黨拉抬效益是逐年遞減了阿... 3.時力的部分,戰神沒能再次進入立法院,民進黨單獨過半、完全執政,接下來四年監督跟制衡的力量是否足夠,肯定是必須關注的重點。值得一提的是,新竹縣市其實是政黨票投給小黨比例最高的縣市,但區域立委暫時還是沒有第三勢力生存的空間,必須透過整合、回歸一對一才有機會,這部分還是比較可惜的。 🥇 區域立委 🥇 1.蔣萬安在這次大逆風仍然穩穩打敗吳怡農(農夫農婦已哭暈在廁所),政治嗅覺跟策略都相當敏銳,成為藍軍共主指日可待。 2.3Q大驚奇。這是你點的一盤3Q口味水餃。 3.空軍戰法將會越來越受重視,然而淡水蔡依林現在應該超後悔她選前上了館長的節目吧... # 選舉結束該兌現祭品文啦 # 台灣的雞隻們感到害怕 # Ben律師   # Ben律師的萬事屋   # 張本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