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到庭義務
『...劉樂妍回應「有律師沒用,他們就是要看到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法官還有我的檢察官都要求我本人到,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美」。』
案件為何一定要本人到?有律師真的不行替代嗎?
其實是這樣,「刑事案件」的偵查跟一審階段,被告確實有親自到庭的義務,否則案件是無法進行審理;這就是為什麼這位愛(中)國藝人一定要到庭的理由,應該不是因為她美,ㄏㄏ。如果今天是「民事案件」,有律師或代理人的話,本人就可以不用到。
罵,如果不是因為法律規定,Ben律相信檢察官、法官應該是沒人希望跟這位愛(中)國藝人開這個庭...話說現在十四天隔離期已經成了准假事由之一,人人聞之色變阿....
(照片引自SETN新聞網) 相關新聞: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0154 #賣鬧阿這位太太 #怕打J批居
#武漢肺炎 #要正名為新冠肺炎囉
#但好像還是叫武漢肺炎比較順口 #Ben律師 #Ben律師的萬事屋 #張本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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